“三权”抵押融资担保是指为农户进行农村居民房屋产权、林权和土地承包权提供抵押融资贷款担保服务。“三权”抵押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
一、“三权”之农房抵押贷款
农房抵押贷款指的是属于借款人自己拥有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的贷款。房屋处所应与借款人户口所在地一致,且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且承诺设定抵押的房屋在依法偿债后有适当的居住场所。
二、“三权”之林权抵押贷款
林权抵押贷款指的是家庭承包或流转方式取得的集体林权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以及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林权可用于抵押的一种贷款。
三、“三权”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指的是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且承包经营权剩余年限不少于5年,并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园、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现代休闲农业等较高价值的农村土地可用于抵押的一种贷款。